1月3日泰国政宪公报网发布由泰国总理兼国防部长巴育上将签署下发的第16版《紧急法令》实施规定公告,以控制28府疫情。
据泰媒报道,12月8日泰国总理府发言人拉差达女士在发布会上传达今日内阁会议结果:内阁同意修订内政部关于允许外国人入境的规定,来自所有国家及地区的外籍人士都可申请入境签证,不再限定入境人士始发国必须为疫情低风险国家。
9月28日,泰国疫情管理中心发言人塔威信医师对今日的疫情管理中心会议结果进行了通报。塔威信医师表示,会议上讨论了允许6类外籍游客入境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近日,泰国旅游局局长育塔萨表示,下周内阁会议将考虑批准希望进入泰国的外国人的特别旅游签证。此签证有90天有效期,但可以续签两次(每次90天),最长不超过270天。签证的费用为每人2000泰铢,适用于想在泰国长期逗留的外国游客。
泰国移民局6日宣布,再次通融外籍人士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以申请延长在泰居留签证30天,但要有其他附带特殊原因,例如没有航班、生病或者发生第二波疫情,须向各国驻泰使领馆申请证明受到「附带特殊原因影响」。
据曼谷邮报报道,泰国移民局局长于7月17日表示,因新冠疫情而滞留在泰的外国游客,其签证在7月31日到期后,将可以申请短期停留。